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外贸企业出口退 税如何调整?
2018-08-24 03:24:24
Q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如何调整?
A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规定:“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
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
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
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
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
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
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
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Q
施工企业产生扬尘的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如何计算?
A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本市部分行
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产生的扬
尘,按一般性粉尘进行计算,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公式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扬尘产生系数-扬尘削减系数)×建筑面积
或施工面积(月)
大气污染物当量数=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扬尘产生系数、扬尘削减系数、建筑面积、施工面积等具体标准见
《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附件3)。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
值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中大气污染
物“一般性粉尘”确定。
Q
其他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有什么税收优惠?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
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
“六、其他纳税事项
(四)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
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
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二、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
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
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
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