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个人临时提供服务可以代开发票吗?
2018-08-24 03:24:24
Q
其他个人临时提供服务可以代开发票吗?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
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
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
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
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Q
如何通过网上开具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
A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开具税收完
税证明工作的通知》(沪国税发〔2018〕24)规定:“三、开具流程
(一)登录查询。纳税人登录本市企业(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完税
证明开具”栏目,进行身份认证、查询本单位(个人)的完税信息。
(二)选定打印。纳税人选定特定期间完税信息后,企业纳税人使用
身份认证证书(CA证书)或法人一证通证书下载、自然人纳税人直接
下载完税信息后,通过A4型纸张打印输出《税收完税证明》,格式为
PDF电子文档。
Q
网厅三方协议签订如何办理操作?
A
已办理税务登记且状态为正常,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
息的企业可以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具体操作步
骤如下:
(一)企业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左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
菜单,点击“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二)页面初始化时,查询结果区显示当前登录纳税人以前登记过的
三方协议信息,点击任意一条信息前面的圆点,可对信息进行查看,
如果当前信息的协议状态为验证通过或协议终止,则不能对信息进行
修改。如果协议状态为验证失败,可以修改“缴款账号名称”和“缴款账
号”,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后,点击“验证”按钮验证三方协议信息。
如果协议状态为未验证,可以直接点击“验证”按钮验证三方协议信息。
(三)点击“增加”按钮,可以新增一条三方协议信息,填写申请信息
区相关信息,*为必录项,选择一条银行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按钮保
存信息。保存成功后,页面弹出提示框,显示三方协议号,点击“确
定”按钮。(注:新增三方协议时,纳税人必须有有效的银行登记信息,
如纳税人从未办理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或办理三方协议的银行账号
没有登记过,请先至“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事项进行报告。)
(四)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验证CA信息。
(五)点击左侧“我要查询”中的“事项进度”菜单查看事项办理进度,如
果反馈状态为“已办结(同意)”,即可点击该文书号查看三方协议通
知书。点击结果通知书即可查看三方协议,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三
方协议。(建议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协议,协议书可以不采用正反双面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