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中的个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
2018-08-23 01:50:55
一、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
计算公式为:
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公式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例1】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2015年10月支付给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6000元人民币。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105)/(1-10%)=2661.11(元);
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661.11×10%-105=161.11(元);即相当于公司实际给了员工6161.11元。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1.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1)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
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2】2015年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部分30%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555×30%)/(1-20%×30%)=7482.45(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482.45×20%-555=941.49(元);其中30%,即282.45元由单位负担,即相当于公司给了员工12282.45元,其他70%个税由员工自己承担。
三、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4800),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计算公式: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4.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3】张某就职于境内某公司,每月缴纳“五险一金”2000元。
2016年3月公司拟对其发放当月工资10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则应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