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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别忘了缴土地使用税

2018-08-23 01:50:55

 风险点一点

 随着地铁线路的延伸,地下商业街不断涌现。商业街以其不占地、方便购物等特点获得了众多商家的追捧。然而在追求商机的同时,企业往往容易陷入“不占用地表面积的地下建筑就不须缴土地使用税”的误区。 
 
案例说一说

这几年,徐总的房地产开发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最近还搞起了地下商城。这天,一条地铁沿线的地下商业街开张了,他正自得意,却在现场看到了税务人员的身影。徐总一向注重企业形象,他可不想在开张大吉的日子里惹上麻烦,于是连忙叫上财务总监迎上去一问究竟。
  
原来,问题出在这条商业街上。税务人员经实地调查发现,公司财务人员在做账时,因为商业街的“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中没有注明土地的面积,误以为没有地上建筑就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造成了少缴税款的情况。听了税务人员的说明,徐总一边向税务人员承认工作的疏漏,一边命人立即把该缴的税补上。 
 

税事评一评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是指不与地上建筑融于一体的地下建筑部分,或只有地下部分没有地上部分的建筑。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百分之五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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