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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是否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2021-12-20

【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月度销售额为20万元,是否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答案】

参考总局2021年10月18日问答“问:我公司是北京一家建筑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目前在外地有几个建筑项目,关注到最近国家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中有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无需预缴增值税的规定,请问是分不同建筑项目的销售额分别判断还是按照建筑项目的总销售额判断是否需要预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你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建筑项目的,按照同一预缴地涉及的所有建筑项目当季总销售额判断在该地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不同预缴地的建筑项目,按照不同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分别判断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所以,2021年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中个别月份销售额超过2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45万元的,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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