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久咨询

优秀的财务专家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审计验资

专题资讯
热点资讯
专题资讯
财税问题精选
财税问题精选
首页>专题资讯> 财税问题精选

财税问题精选

分期收款销售货物如何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点

2021-12-20

【问题】

我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如何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点?

【答案】

1.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以货物发出的当天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

2.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了解更多,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22-9951


联系我们 | 申请链接 | 博客

沪ICP备16004982号-1 Copyright@2011 yijiu caiw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