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一般纳税人取得财政补贴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020-01-20
答:总局2019年45号公告第七条明确: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比如:如果纳税人每销售一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3000元,这是属于与销售数量直接挂钩的补贴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是财政直接给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的补贴,与收入和数量无关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执行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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