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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题精选

同一客户两次消费能否开具不同类型的发票?

2018-08-24

问:同一客户在同一个月内两次购买了相同的产品,第一次开具的是专用发票,第二次能否开具普通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除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外,均可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在实务中,对于取得这类发票不做抵扣进项税额凭证的,经购买方要求可开具普通发票,但无论购买方索要何种发票,购销业务必须是真实交易,购货人、交款人、取得发票人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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