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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题精选

每日税务热点问题解答

2018-08-24

报销发票热门问题
Q
我们的业务是真实的办公用品,只是没有开的那么细致,我有出库单做账,金额和发票都是一致的,我税交够了,有必要开得那么细致吗?
或者:我另外用电子表格打了明细,只是没从开票系统打,这样也不可以吗?
A
按照真实业务开具发票内容是应该做的,如果不这么做就是“虚开发票”!
不管是内控管理还是从税务管理角度来理解,不管金额大小,办公费都应该开具清单。数量少就直接在发票上列明具体品名,如胶水、回形针、订书机等;数量多就附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清单必须从税控系统出具!

Q
那以后发票都不可以写“办公用品”了吗?
A
16号公告针对的是笼统开票行为,比如“”办公用品”、“材料一批”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但并不是说“办公用品”发票就一定不能再开了。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

Q
那么可以开具“礼品”发票吗?
A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并没有“礼品”这个类别,企业卖什么必须开具什么,不能笼统写“礼品”。例如礼品是红酒、茶叶、笔等,就如实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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