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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相关税收政策

2019-02-22

实务中了解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等政策,有助于更好的政策利用。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在允许条件下选择简易征收方式有助于减少实际经营中的税负。希望后续的政策梳理对读者了解相关政策有所帮助。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7、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8、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9、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3、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14、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简易计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1、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征收率


1、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下列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征收率计税。

    (5)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销售额的确定


 1、一般性规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代为收取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2、特殊规定

    (1)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三、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预缴相关规定


 1、简易计税方法预缴税款的计算:预缴销售额×预征率

  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预缴销售额的确定与正常纳税申报一致。


2、预缴税款地点及后续纳税申报。

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在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在建筑劳务服务发生地预缴;

    (2)纳税人出租、销售不动产,机构所在地与不动产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


3、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需要预缴的业务范围及适用预征率。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2)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动产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按照5%的预征率税款。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5)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方法,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6)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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