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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税10万以上:企业闲置房产的正确打开方式

2021-04-27 01:44:53

客户背景:甲企业有一闲置库房,房产原值500万元,乙企业由于仓储能力不足拟使用该仓库,当地房产原值的扣除比例为30%。

客户需求:为其制作量身定制税收筹划方案

宜久专家建议:将该库房出租合同改为仓储合同(配备保管人员将库房改为仓库,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收取仓储费,年仓储收入为100万元。)

分析

方案一:甲将该库房出租收取租赁费,年租金100万元
应纳房产税=100×12%=12万元,应纳增值税=100×9%=9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共计支出21万元。

方案二:配备保管人员将库房改为仓库,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收取仓储费,年仓储收入为100万元。

应纳房产税=500×(1-30%)×1.2%=4.2万元,应纳增值税=100×6%=6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共支出10.2万元。
方案二节省支出10.8万元。

方案依据
从价计征:
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即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的1.2%计征。

从租计征:
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税收筹划:从价计征的要降低房产原值,从租计征的要尽量降低租金收入。根据测算比较两种方式税负的大小,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税负低的计征方式,达到节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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